近日,在一着名论坛上一个叫可儿的网友贴出了一个题为《十种值得女人交往的网上男人》的帖子受到不少网友的热捧,一百多位网友在跟帖中分别就男女网民在网上交往是否可行、是否安全、是否长久、能否有好的结果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坦率意见。有的认为,网上确实也有好男人,因而同这样的网友交往是可行的,也是安全可靠的;另一些网友却认为,网上根本没有好男人,相反是骗子居多,既不可行,也不会长久,多数的结果只能是“见光死”——从网络中走下来,彼此一见面马上大呼上当,后悔莫及,然后便一走了之,从此再不往来。
毋庸讳言,本人比较赞同前面那部分人的意见。
社会进入了网络时代。互联网的出现,使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在现实生活之外又开辟了一个范围更加广阔的第二空间——虚拟的网络空间。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由于在同一个群体内共同学习、工作和生活,日久天长便会在彼此间结成诸如同学、同事、熟人、邻居、朋友、恋人、最后乃至于相互成为夫妻之类的亲密友好关系。现实生活中结成的这些关系,对于帮助我们立足于社会,成家立业与做人完全绰绰有余了。然而这些东西都是相当现实、相当物质的。在现实的物质生活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之后,人们便会有意无意的转而追求一种高级一点地、似乎纯属精神层面的东西。比如,与一些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建立一种心灵上的沟通,也许就是这种所谓的追求的最具体而典型的表现。试想一下,彼此素不相识,相隔千山万水,彼此也见不着面,但是沟通的过程中,你发现对方同自己在很多方面都有共同的地方,比如有共同的爱好,共同的旨趣,相似的经历,对周围的事物持相同的观点……在这种情况下,心灵上产生的共鸣恰好就是人们常常梦寐以求但在现实生活中却很少能够轻易得到的东西,现在,网络给了我们。在这里,既没有功利主义的其他不可告人的物质动机,也没有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的那些个不屑一提的低级欲望,所能有的仅仅就是相互间真诚的理解、信任和共鸣而已,你说,这样的两个人能不成为精神上的知交吗?
事情进展到这一步,明智的人会将彼此的关系牢牢的定位在这样一点上:仅此而已。即继续照原来的样子长久的交往下去,但谁也不要再往前跨出更大的一步。有机会什么时候能见上一面当然也可以,但是,更加稳妥的做法恐怕还是不见面反而会对大家都更好。距离产生美这句话大家一定都不陌生。既然如此,保持一定的距离,岂不是也就同时把一种永恒的美也一块儿保持住了吗?
只要大家都能自觉地做到这一点,我想,网络上建立的友谊也一定能够天长地久的。
当然罗,有些人硬是喜欢把纸糊的漂亮灯笼捅上个大窟窿,自找没趣后才后悔不迭,这怨得了谁呢?
此外,如果有人在交往之初便怀有不可告人的非分之想,那他在交往的过程中也就根本不可能做到以诚相待,这种依靠虚假支撑起来的所谓友情不“见光死”才怪呢!
社会还在发展,互联网还在普及,今后的日子里,人们通过网络跨地域、甚至跨国界的空中交往还会更加普遍。现实生活中我们拥有一大批志同道合、荣辱与共的好朋友、好伙伴;在虚拟世界中,我么也能拥有相当数量的网上知交,网上挚友。两者同时存在,且又互不干涉——井水不犯河水,这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难道不是一件相当美好的事情吗?
后记:此上观点,只是有感而发,仅凭大家参见点评。